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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煤矿矿长面对面授予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为充分发挥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金源煤矿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矿长徐兴奎面对面授予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并一一签订了授权书。

授权规定,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接到险情汇报时,不需请示领导,有权立即停产撤人,在正确行使十项应急处置权时,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员的一切指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十项应急处置权主要包括:一是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蓝色预警以上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强雷电、强风暴天气危及供电安全的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二是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井下发生突水;三是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四是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五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六是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七是井下工作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的;八是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或受冲击地压威胁,预测预警信息超过临界值或出现冲击危险征兆的;九是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十是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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