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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煤矿再获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124.5万元

4月7日,经国家税务局微山县税务局审批,金源煤矿申请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24.5万元已退库到账。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第3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第14号)等关于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相关精神要求,该矿与主管税务机关多次沟通对接,3月份邀请税务机关到矿进行了退库事项资料核实,4月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退税申请,经审批,留抵税款124.5万元于4月7日退库到账,有效缓解了企业当前资金压力。加上2022年的49.3万元退税资金,截止目前,该矿已累计获得退税资金173.8万元。

金源煤矿重视国家各项最新税收政策的学习及研究,深挖节税创效潜力,规范税收管理、争取税收优惠,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下一步,该矿将更加重视税收优惠创效工作,进一步加大各项税收政策的学习、研究与落实,争取更多的纳税筹划及优惠政策,为集团公司奋进千亿贡献金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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