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煤矿顺利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工作
作者:林太平
来源:劳动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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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3
近期,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排污许可证到期延续工作的公告》要求,金源煤矿积极提交材料进行信息申报,并于8月21日顺利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该矿早部署、早准备、多措并举,选派专业人员与上级环保部门积极沟通,在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照《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 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标准》《流域水污染物南水北调综合标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标准及各项省市要求,认真填报并完善了该矿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水污染物、噪声、危险废物处置自行监测、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入河排污口等环境信息,结合该矿实际,进行了全面完整的申报。
前期精心的工作筹备和信息填报使该矿一次性通过审核,节省了第三方填报咨询费约两万余元,证件的取得也标志着该矿在严格落实排污主体责任和环境管理水平上迈入了新的台阶。